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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 年 2 月 2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二楼2、3号窗口 联系方式: 0773-55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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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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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涛 |
桂(2021)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116720号 |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麒麟村委会凤穴村 |
登记机构: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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