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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决算及临桂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2-09-30 19:00     来源:临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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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23日在桂林市临桂区第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局长    罗小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临桂区财政决算和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2021年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按已编成的决算,202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0878万元,比上年481231万元29647万元,增长6.16%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7564万元,比上年470615万元增加36949万元,增长7.85%;年终滚存结余3314万元。

1、收入执行情况

1)组织财政收入  

2021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335565万元(含上划中央收入116869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2336万元),同比减少8043万元,下降2.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360万元,同比减少19570万元,下降9.50%。

按收入征管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304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0%,同比增加14185万元,增长4.89%;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1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3%,同比减少22228万元,下降41.42%。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297832万元,同比增加14104万元,增长4.97%,占组织财政收入的88.76%;非税收入完成37733万元,同比减少22147万元,下降36.99%,占组织财政收入的11.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25%。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0878万元,比上年481231万元增加29647万元,增长6.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36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617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97万元、上年结余10616万元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调入)1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105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7564万元,比上年470615万元增加36949万元,增长7.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2%,同比增加62431万元,增长14.80%;上解上级支出20159万元,同比减少1835万元,下降8.34%;债务还本支出3053万元。

(二)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9776万元,比上年429488万元增加20278万元,增长4.7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7183万元,比上年419562万元增加27621

万元,增长6.58%年终滚存结余2593万元。

1收入执行情况

1)组织财政收入   

2021区本级组织财政收入298851万元,同比减少7339万元,下降2.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585万元,同比减少19389万元,下降10.00%;上划中央收入97082万元,同比增加8327万元,增长9.38%;上划自治区收入27238万元,同比增加3777万元,增长16.10%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9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58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306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97万元、上年结余9926万元调入资金13000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105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7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9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1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5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593万元。

三)2021年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按照各乡镇汇总情况,乡镇2021年组织财政收入36714万元,占全区组织财政收入的10.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75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9841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5098万元。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637万元上年结余6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8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483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22345万元,同比下降23.80%;上级补助收入3540万元,同比下降70.82%;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39500万元;上年结余3945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581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45344万元,同比增长38.58%;调出资金13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8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000万元。年终结余46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938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89.40%。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5051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2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44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82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6321万元。

四、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务余额。截止2021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25645万元,其中专项债务162300万元、一般债务63345万元。

政府债务限额。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2700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1630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64000万元。2021年我区实有政府债务225645万元,未超过上级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债务转贷收入。2021年我区收到转贷新增债券106557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04500万元,主要用于临桂易地搬迁农民创新创业园等三个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及桂林市临桂区扩大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等四个其他社会领域专项债券建设项目,一般债券2057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临桂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

五、其他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000万元,当年预备费全部依法动用,主要用于教育支出290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092万元,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具体支出科目中。

2、“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区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29万元,下降28.08%,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下降66.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03万元),下降4.63%;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与上年持平。

六、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和成效

2021年,我区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立足“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把准财政工作方向,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坚持综合施策,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区实际情况,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1700万元,包括各项直达资金80999万元。通过实现直达资金监控、开展常态化监督等措施,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预算统筹弥补财力缺口。通过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取消低效资金、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等措施,全区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7亿元。
  2. 坚持提质增效,助推实施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抓好支持复工复产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支持企业减负前行,共渡难关。落实好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企业税负负担,加大援企帮扶力度。2021年全区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超过2亿元。二是财金联动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全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方位、多渠道推进“桂惠贷”投放。2021年临桂区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914笔,贷款金额242698万元,促进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坚持统筹兼顾,财政保障更有温度

一是支持保居民就业。积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996家企业发放一般稳岗返还资金288万元,惠及职工20549人;支持做好就业改善,投入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803万元,重点投向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投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900万元,支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支持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免费教育等政策,保障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城区新校园的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2021年教育支出88132万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保障经费5183万元,高中免费教育158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01万,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35万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802万元,投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资金13448万元。

三是保障社保政策落实到位。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10828万元,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正常发放。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850万元,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450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92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拨付各类优抚资金 2141万元,其中死亡、伤残抚恤276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864万元,义务兵优待586万元,退役安置20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0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9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71万元,确保了退伍士兵、优抚安置等人员各项待遇全面落实。投入财政资金757万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正常运转,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安排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173万元,稳定村医服务基层工作;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564万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全覆盖;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5230万元,确保城乡居民看病住院得到及时报销;安排医疗救助资金2764万元,统筹用于对困难群众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进行补助和实施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的兜底保障,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是助推农业改革发展。2021年拨付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8098万元,其中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277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801万元,稻谷生产补贴179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39万元,油茶“双千”造林补助资金22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11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40万元,脱贫户产业奖补资金615万元。投入1613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调整、耕地土壤改良与配肥、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扶持产业开发、农村厕所革命、生猪规模化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土地确权、农机社会化服务等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投入7309万元支持林业优势特色产业、退耕还林、森林抚育、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投入11342万元支持生态水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库除险加固等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山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汛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投入13062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重点用于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雨露计划等。

五是开展城乡品质提升行动。全年投入13097万元用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改善,有效地改善城乡面貌和乡村群众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整个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稳步改革,财政体制不断优化

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1121个,送审总额199412万元,核减金额12790万元,核减率为6.41%。组织政府采购4676次,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5622万元,实际成交资金4706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297万元,节约率为6.5%,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精准把握政策,推动PPP项目合规发展,有效降低债务风险等级,按时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加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及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建设,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清理,妥善处理和化解存量债务,全区未发生债务风险事件,防范了财政金融风险。

三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逐步形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式,做到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不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四是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照财政部制定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稳妥推进,启用我区2022年预算编制信息系统,为与上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衔接夯实基础。

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稳定恢复基础尚不牢固,财源基础相对薄弱,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还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持续加强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继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壮大财政实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一是紧抓财源建设,切实增强可用财力,推动财政可持续健康发展。紧抓机遇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加强招商引资,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做大收入“蛋糕”。二是加强税收征管促进财政增收。强化财税联动,紧密配合税务部门严征细管,压实收入大户责任,减少税收流失。加强非税收入挖潜增收,加大力度盘活闲置国有资源、资产筹集资金,增加非税收入。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密切关注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支持政策动态,继续加强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对接,加大资金争取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注重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大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二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进一步为企业纾难解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强财政金融联动。以更大力度落实“桂惠贷”“惠企贷”政策,完善政金企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大力度推动PPP模式运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利用债券资金支持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好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源统筹,努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一是加强民生支出资金保障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力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刚性支出,严禁无预算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力用于保民生、补短板。二是全力支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大力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扩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重点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四是进一步支持做好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基本卫生公共服务、污染防治、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五是支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四)加强风险防控,守住财政安全底线。

一要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加强债务监管,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监测,及时筹集偿债资金,严格按照债务化解计划稳妥有序化解政府债务。二要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确保工资及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有效保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要强化预算约束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创新工作思路,坚定信心,奋力拼搏,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确保完成2022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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