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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决算
及临桂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3年10月27日在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局长 罗小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临桂区财政决算和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22年是我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效监督和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通过统筹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等措施,有效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着力为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支出提供了财力保障,为稳住全区市场经济大盘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1379万元,同比减少24981万元,下降13.40%。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103745万元,同比减少44882万元,减少30.20%;非税收入完成57634万元,同比增加19901万元,增加52.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71%。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7769万元,比上年的510878万元减少33109万元,下降6.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379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43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876万元、上年结余3314万元、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调入)950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1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77769万元,比上年的510878万元减少33109万元,下降6.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331万元,同比减少57021万元,减少11.77%;上解上级支出35787万元,同比增加15628万元,增加77.52%;债务还本支出4106万元;年终结余10545万元。
(二)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7773万元,同比减少26812万元,下降15.36%。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90139万元,同比减少46713万元,减少34.13%;非税收入完成57634万元,同比增加19901万元,增加52.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71%。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9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77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07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876万元、上年结余2593万元、调入资金950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1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9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0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7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0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874万元。
(三)2022年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按照各乡镇汇总情况,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614万元、上年结余7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7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497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21798万元,同比下降0.45%;上级补助收入2266万元,同比下降35.99%;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9000万元;上年结余46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497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3228万元,同比减少22.10%;调出资金950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825万元。年终结余336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2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168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91.69%。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109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4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08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34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8664万元。
四、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务余额。截止2022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10635万元,其中专项债务241300万元、一般债务69335万元。
政府债务限额。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1070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2413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69400万元。2022年我区实有政府债务310635万元,未超过上级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债务转贷收入。2022年我区收到转贷新增债券84776万元,其中专项债券79000万元,主要用于桂林经开区(临桂段)万福大健康产业园纯正堂制药及保健食品基地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等4个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建设项目,一般债券577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教育、卫生防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乡村风貌提升、背街小巷等项目建设。
五、其他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000万元,当年预备费全部依法动用,主要用于教育支出38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00万元,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具体支出科目中。
2、“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区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52万元,下降28.75%,其中:公务接待费141万元,下降36.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80万元),增加8.39%;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与上年持平。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要求,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抓好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收入组织工作。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变动,逐月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动态,及时采取针对措施,推进综合治税狠抓落实,在应减尽减涵养税源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挖掘增收潜力,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区实际情况,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434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2541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21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757万元,有效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兜牢“三保”底线。深入贯彻落实精准兜牢“三保”底线工作要求,坚持轻重缓急原则,及时梳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制定支出方案,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千方百计兜牢“三保”底线。
(二)改善保障民生,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22年全区民生支出299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7成,全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支持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免费教育等政策,保障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城区新校园的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2022年教育支出92864万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736万元,高中免费教育58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07万,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35万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798万元,投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8038万元。
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12552万元,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正常发放。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300万元,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809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59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拨付各类优抚资金4178万元,其中死亡、伤残抚恤62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427万元,义务兵优待688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135万元,确保了退伍士兵、优抚安置等人员各项待遇全面落实。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578万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正常运转,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拨付公共卫生资金897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442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08万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全覆盖,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拨付医疗救助资金2000万元,统筹用于对困难群众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进行补助和补充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是助推农业改革发展。2022年拨付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9458万元,其中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197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577万元,稻谷生产补贴844万元,双季稻生产补贴62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345万元,脱贫户产业奖补资金1149万元。投入9415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调整、耕地土壤改良与配肥、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扶持产业开发、农村厕所革命、生猪规模化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土地确权、农机社会化服务等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投入5663万元支持林业优势特色产业、退耕还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园林绿化水平。
五是开展城乡品质提升行动。全年投入9595万元用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改善,有效地改善城乡面貌和乡村群众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整个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减压纾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全区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6.44亿元,为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增资扩产注入动力和活力。二是深入实施财政金融联动机制。2022年临桂区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1684笔,贷款金额381932万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力推动“桂惠贷”惠企红利直达实体经济,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四)强化统筹,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896个,送审总额181243万元,核减金额14313万元,核减率为7.90%。组织政府采购3539次,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4185万元,实际成交资金4238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798万元,节约率为4.1%,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政府债务管理持续加强。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切实承担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债务化解计划,结合本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和偿还能力,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及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建设,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清理,全区未发生债务风险事件,防范了财政金融风险。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实施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重点行业税收增速持续回落,税收增收后劲不足,财源建设基础还不够牢固;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民生政策兜底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平衡预算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持续加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步增大,风险不容忽视等问题。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不断夯实收入增长基础
一是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和治税力度,坚持大小税源一起抓,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加强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全力推进综合治税。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做大做强新兴产业,支持税收增长快的行业,进一步壮大财源,树立“挖潜现有财源、培植后续财源”的财税增长思路,增强地方可用财力。
(二)补齐短板,统筹资金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切实保障工资按时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对中央、自治区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做到应保必保。二是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完善重点领域保障机制。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城乡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
(三)不断创新,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三本预算一揽子平衡、统筹收支、分类管理。协调匹配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收支动态平衡。落实预算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二是深入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积极融入全区统一管理规范和标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预算管理水平实质性提高。
(四)筑牢防线,多管齐下防范风险
一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限额管理,及时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按照计划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健全我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二是严防财政支付风险,加强财政库款管理,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加大力度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创新工作思路,坚定信心,奋力拼搏,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确保完成2023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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