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48号)文件要求,结合临桂区实际,向全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临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临桂区管辖范围内以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等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为主,重点对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耕、机械化育秧、机械化插秧、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烘干等作业环节,服务任务面积1万亩。
二、公开遴选服务主体范围及资质条件
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能力;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5.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优先承接项目。
三、遴选服务组织申报
(一)申报材料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材料装订要求:1.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2.材料一式二份。
(二)申报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申报方式采取现场递交资料申报,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18:00止,递交材料具体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料递交部门
临桂区农业农村局(会元路52号),联系人:梁丹,联系电话:18377319987。
四、遴选原则
申报报名截止后,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综合核验,核验综合考虑申报服务主体基本条件、服务能力、服务面积、信誉、价格等因素,择优遴选并提出项目拟实施服务主体名单,原则上遴选不低于3家,并将遴选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社会监督电话:0773-5592232。
附件:临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桂林市临桂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临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
承接项目任务服务主体 |
名 称 |
地址 |
|||
|
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
电 话 |
|||||
|
机手数(人) |
机械类型 及数量 |
||||
|
申请内容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
区农业农村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