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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空间的需求,鼓励创新住宅建筑产品,积极探索高端住宅产品的建设管理模式,参照《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设计标准》(T/CECS 855-2021)、《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规定》,结合临桂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临桂区城市立体园林绿化建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各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区司法局审查,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报方式及条件。
明确了位于临桂区和临桂新区项目的申报方式;同时明确了项目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层高、首层住房之下楼层设置,以及住宅建筑每户须设置户内空中庭院方面的要求。
(二)项目主要类型。
项目已明确整体定位与绿化要求,并分别制定了户属绿化庭院及共享空中绿化平台的设置规则。在住宅建筑绿化设计方面,可选择两种形式:一是为每户设置绿化庭院;二是采用隔层布局,打造共享空中绿化平台。
(三)保障措施。
1.全流程协同管理:户属绿化庭院和共享空中绿化平台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规范登记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在规划许可证标注项目属性及绿化区域信息,明确不计容部分不予确权;区住建局在预售销售环节附页说明使用规则与确权情况,实现监管衔接。
3.压实开发单位责任:建设单位申请预售时需承诺按图施工,禁止违规宣传绿化区域用途;同时需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绿化区域使用规则、业主义务,并备案,确保权责清晰。
4.强化多方联合监管:多部门联合监管业主使用行为,严打违规占用、改变功能等行为;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绿化养护与日常管理责任,将管理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保障绿化景观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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