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logo.png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临桂区城市立体园林绿化建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5-05-26 11:05     来源:临桂区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空间的需求,鼓励创新住宅建筑产品,积极探索高端住宅产品的建设管理模式,参照《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设计标准》(T/CECS 855-2021)、《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规定》,结合临桂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临桂区城市立体园林绿化建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各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区司法局审查,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报方式及条件。

明确了位于临桂区和临桂新区项目的申报方式;同时明确了项目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层高、首层住房之下楼层设置,以及住宅建筑每户须设置户内空中庭院方面的要求。

(二)项目主要类型。

     项目已明确整体定位与绿化要求,并分别制定了户属绿化庭院及共享空中绿化平台的设置规则。在住宅建筑绿化设计方面,可选择两种形式:一是每户设置绿化庭院;二是采用隔层布局,打造共享空中绿化平台。

(三)保障措施。

1.全流程协同管理户属绿化庭院和共享空中绿化平台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规范登记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在规划许可证标注项目属性及绿化区域信息,明确不计容部分不予确权;区住建局在预售销售环节附页说明使用规则与确权情况,实现监管衔接。

3.压实开发单位责任:建设单位申请预售时需承诺按图施工,禁止违规宣传绿化区域用途;同时需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绿化区域使用规则、业主义务,并备案,确保权责清晰。

4.强化多方联合监管:多部门联合监管业主使用行为,严打违规占用、改变功能等行为;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绿化养护与日常管理责任,将管理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保障绿化景观长效性。


文件下载: